揭阳揭西县规范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管理

揭西县制订出台《揭西县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和加强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防止资金截留、挤占或挪用和腐败行为发生。

一是核定预算基数。县财政、教育部门根据2013年省下达该县义务教育学校的公用经费和学校类别实际情况,分类核定各学校的正常运转经费、事业发展资金占2013年度公用经费的比例,作为2013年各学校正常运转经费和事业发展资金的预算基数。

二是适当调整。每年县财政、教育部门根据学校学生人数变化及省拨入公用经费变化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是编制、批准预算。每年县财政、教育部门根据各因素相关变化情况,核定各义务教育学校的正常运转经费和事业发展资金,并于当年下达到各义务教育学校(省资金到达后十天内)。各学校根据县财政、教育局下达的预算数,编制本校的正常运转经费、事业发展资金收支的详细预算。各教育组把所属小学进行汇总并连同各小学预算上报县教育局,各中学直接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汇总审核后,报县财政部门批复(接到预算十天内)。

四是分类、科目核算。各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形成的各项支出,按人员经费类、正常运转经费类、事业发展资金类、追加预算资金类及其所包含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五是预算执行监督。县财政、教育部门对各学校的预算执行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年终后于次年1月底前把学校的预算数及追加预算数与实际发生数编表上报县教育局和财政局。各学校学年结束后,将人员经费、正常运转经费和事业发展资金及追加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情况,在校内全面公开,接受师生群众的监督。县财政、审计、监察、教育部门严格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对不按制度、办法、规定执行的学校将采取严肃的处理。

文章来源:http://www.mof.gov.cn/xinwenlianbo/guangdongcaizhengxinxilianbo/201307/t20130722_967846.html

留下评论